呼吁重视!重视!重视!

上海年内將建80个示范性家政服务站。我很开心,立马打个电话给上海市妇联戴老师,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参加?回答的内容让我大吃一惊。过后又打个主办方家政协会蒋老师,办公在区政府大楼内,同样问同样的回答。"示范家政报名过期了,明年再报再参加,我们会举办下去的"。那我问:参加具备什么条件?"自己报名"。

  昨天在百度上看到,上海年内將建80个示范性家政服务站。我很开心,立马打个电话给上海市妇联戴老师,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参加?回答的内容让我大吃一惊。过后又打个主办方家政协会蒋老师,办公在区政府大楼内,同样问同样的回答。"示范家政报名过期了,明年再报再参加,我们会举办下去的"。那我问:参加具备什么条件?"自己报名"。现在上海市家政中介可以说普天盖地,分不淸哪家正规哪家不正规。在没有完全了解情况下开办,作为在上海开了十年多的上海正真家政负责人急!急!急!开家政中介首先本人是上海沪耤大专学励、更重要的是一个街道一万户居民内设立一个家政中介、家政中介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非营利性属街道管理政府补助介绍双方不收中介费,为民服务。营利性中介自定一次性收费标准,劳动部认可方能开办许可证,再经工商注册这样才能合规合法经营家庭劳务中介。长宁区应该来说正规的三十多家,现在至少有三百多家,什么分支机构、总部、分部加盟店全都违规操作。有些所为的家政大公司每月收取家政劳务人员月收入的20%至30%。敢问:给阿姨们加城保了没有?给国家上税多少?收入可观不劳而获直得耐人寻味。家庭劳务中介规模小,但所承担的压力不小,一方是弱势群体,另一方是一个家庭的全部。一句:实话实讲,对号上岗。需要经过多方面了解、双方勾通、再试工也只能算是基本成功。过去的保姆是带有感情、亲情、责任最终成为一家人。现在保姆从名字上翻了身改为家政服务人员,是占钱的岗位,朝钱看。钱越多感情越深,越好找到人。那些孤独老人、上下班属家里有小孩需要有人照顾的阿姨很难找,就是找到了三天二头换。就是因为工资出不高,阿姨要跑。分析下老人退休工资三仟,上下班属一家收入平均约伍仟,怎么请得起现在市场行情的保姆。目前市场保姆收入按月三仟至六仟,钟点每小时20元,做六休一,国定节假日等样样要具备,不然换东家,给家政中介添砖加瓦。所以才会出现市场上不断有新的家政中介出现,分部的、加盟的层出不穷,市场出现恶性循环操作。让有证有照的家政中介如何人心化运作?这么大的需求量如何统一规范?政府又怎样来帮助我们有证有照企业规范化、人心化?培训的不是劳务者而是企业负责人。我一直与雇主说,看阿姨就二点,一听话、二眼睛里有活。听上去熟了点,但很受用。人品、素质等都能从这二点里看出来。一个在上海做了十几年保姆,到了新的雇主家,还是要从头开始。每家有每家的生活方式,要求各不相同。至于基本功,出来做保姆的都是成过家立过业自己生活过来的,都有生活经验,略加指导都能上岗,关键的还是这二点。一个企业规范不规范,不是自己说了算,不是报了名就可以参加。而是应该通过劳动局申批,社会调查认可。示范就是榜样,不可随随便便上谤。政府的钱也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呼吁重视!重视!重视!

我对“呼吁重视!重视!重视!”也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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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姆网网友(1)楼:

表示严重同情,家政行业越来越不容易了,没有宣传的话。

2013-07-30 23:06:27

上海保姆网网友(2)楼:

说是80家,大家可以看看都是些什么家政,就是几家名字加上他们的加盟店,把名额全占了。什么 是示范?怎么选上的?上海的妇联应该给大家一个说法,难道就是谁有关系、谁先知道这事就是示范吗?示范家政要让大家心服口服才行

2013-11-18 12:25:48

上海保姆网网友(3)楼:

没这么简单,估计是要交钱的才能够加入,我以前见到其它行业弄过,全是花钱买的,只是走一个 过程而已。

2013-11-19 09:15:41

kxm30777(4)楼:

“示范家政”创建岂能违反法律法规?
(本报记者:陈建新)为社区居民提供烧饭、打扫卫生 、洗衣、带孩子、陪老人等工作的家政服务,以往一般是由家政中介机构以中介的形式把家政员介绍到雇主家庭里,使雇主和家政员直接成为雇佣关系,这种方法既简单又经济。 然而,家政员从事的工作因为是家庭这个特殊原因,无法得到《劳动法》所保障。
随着一批非中介性质员工制型的家政公司不断应运而生,对于那些没有取得中介资质的家政 企业,政府要求以员工制模式运作,力求把家政员的工作纳入到员工制的轨道,使她们以企业员工的身份真正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2010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 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出台,为规范家政市场进一步保障家政员的合法权益起到良好推进作用,特别是对与家政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她们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企业 给予免税及社保财政补贴。
2013年4月,由上海市妇联出面着手承办了2013年市政府支持建立80个示范性家政服务站实事项目活动的创建,且要求“好中选优”树立样板。获得 此称号的企业可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今年巳是第二次。应该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了规范上海市的家政服务市场,设立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的初衷和本意绝对良好。但是记者发现 ,担负主要承办单位的上海市妇联在这次创建工作中的行为却让人们无法思议和理解,她们的种种表现和做法巳偏离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
盲目苛求年收入100万   申请企业则纷纷造假
根据市妇联下发的程序要求,申报企业递交申报材料后由各街镇妇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然后区妇联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和核 实,获通过后最终报上海市妇联并由“示范家政”专家评审组评审及公示。
妇联对申报材料有各项要求,其中有一条却被认为申报者是否能过关的重要条件,即申报企业必须 提交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而且显示的营业额不得少于100万。
一家政企业负责人杨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的企业座落在上海闵行区,亦是今年 “示范家政”创建申报者之一。他说,根据他从事家政企业经营十几年的经验,一般要达到年营业额100万几乎不可能。3月4日,闵行区妇联组织专家对上报到区的七家申报企业进 行评审。由于他提供的审计报告未能达100万而落选,其他六家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数据显示均达到100万以上而全部入围。事后他向市及区妇联提出,并对这六家企业提供的审计 报告真实性存疑,同时对妇联在“示范家政”创建中存在背离国家法律的其它一系列问题提出了质异。
接到投诉反映后,记者进行了全方位调查。先后二次致电闵行区妇联, 想了解并查阅六家企业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却遭到妇联贺小姐的拒绝。随后,记者又与闵行区税务局取得了联系。税务人员对六家企业上年度公司的营业额逐一进行核查,其申报营 业额均远远没有达到100万。                           & nbsp;          
    记者获得的这几家企业上年度营业额数据显示:
1、上海无尘珠家庭 服务有限公司吴中路分公司营业收入在闵行区没有申报;
2、上海信义家庭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2万;
3、上海千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古美路分公司营业收入在闵行区 没有申报;
4、上海阿依家庭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4。8万;    
5、上海宛心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黎安路店营业收入为2万;      
6、上海欣闵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仅为1500元。  
税务部门告诉记者:税务申报与审计报告这二者数额必须吻合,如严 重不符且相差100万以上说明这些企业可能涉嫌偷税漏税情况,要么提供的审计报告涉嫌造假。根据税务及审计法规必须对相关责任人先补税后处罚,还将追究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 ,当然要立案调查后才能定性。税务人员还指出,像这种情况为什么妇联组织不来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并调查一下呢?
记者从妇联的申报通知中看到:要求街镇妇联对申报的 各项材料进行核实,而区级组织则对申报的各项材料进行评审、核实。记者感到疑惑,既然自己定的必须“核实”规矩又为什么不向有关部门作进一步审核、核实呢?
杨先生 告诉记者,家政服务本来就是小本经营的便民项目,随着家政员的工资要求曝涨造成许多雇主无法承受,雇佣也随之大量减少。因此,家政行业年收入要达100万几乎很难。妇联盲 目设定企业100万营业指标违反客观规律和现实,是造成众多企业为求达标获得财政补贴而纷纷造假的根本原因。据悉,闵行区税务局巳对这六家企业涉嫌少报或漏报营业收入的税 收情况进行了立案。

侵占家政员薪金巨额  劣迹负责人又成“示范”
记者了解到,在闵行区申报的六家企业中有一家名为上海阿依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的法 人陆建伟,他在区妇联组织专家示范评审上,竭力介绍自己在原公司曾把雇主发给家政员的工资预压在其公司帐户上,并推行由其“代收代发”的模式。记者对陆原先负责经营期 间侵占家政资金有些了解,又从市工商局档案核实,陆正是在二年前被媒体曝光过的原“再来家政”公司担任古美路分公司的负责人,陆同时又是其它各分公司门店的负责人和实 际经营操纵者。
据新闻晚报及中国新闻网报道:2012年8月,上海再来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突然关闭在沪的所有门店,老板跑了,使近96名家政人员陷入了恐慌,因为她们的劳务 费还攥在老板手里。
当时,“再来家政”公司侵占家政人员劳务费拒不支付的行为,侵害了家政人员的合法权益。由于“再来公司”家政人员讨薪案件被定性为一起重大的群 体性纠纷,案件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面巨大,闵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十分重视,要求上海再来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和古美路分公司应于2013年1月23日前支付96名家政人员这些被拖欠 的服务费。然而,拖欠的薪金却一直没有到位,实际经营者也一直没有露面。最后闵行区人民政府和古美街道办事处动用了政府的‘维稳基金’先行垫付了家政人员薪金,才平息 了此事件。                  
记者随即采访了代理此案的黄伟律师, 他指出此案件虽由政府出面暂巳平息,但造成的社会影响远远没有消除,其缘由就是公司用“代收代发”将雇主发给家政员的工资扣压在经营者手中,然后卷款逃走。当得知“再 来公司”实际经营者在“再来家政”原址改头换面又成为妇联的“示范家政”申报入围者时,黄律师感到气愤并对妇联做法表示无法理解。资深家政人士刘玉鑫在网上对“代收代 发”的恶果进行评击:“…代发阿姨工资,公司用阿姨钱作周转或者其他事情,比如再来公司就是拿着阿姨的工资去做股票,全部亏空,导致再来公司倒闭”。据说,市妇联对“ 再来公司”欠薪事件引出的教训仍不引起重视却继续延袭并推广“代收代发”将家政员工资扣压起来的做法。
专案处理“再来公司”欠薪事件的是古美街道劳动监察分队,其 负责人李保华就妇联的做法提出质异。他告诉记者,所谓“代收代发”严重违反了《劳动法》。李保华认为:作为“中介制”是由雇主与家政员发生雇佣关系,是雇主把工资直接 发至家政员手中的行为,无需由他人去“代收代发”;作为“员工制”必须按《劳动合同法》要求由企业与家政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且企业直接发放工资给 家政员的行为。李保华强调,这个工资本身就是企业总营业额的支出部分,由于雇主与家政员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完全不存在需要雇主委托企业去“代发”工资给家政员的情形。 况且今后由谁来保证“代收代发”以后,资金又有可能被侵占或被挪作他用呢?!

推出“准员工制”模式  造成行政法规混乱
上海市妇联在二届的示范性 家政服务站创建工作中搞了一个准员工制,即所谓的“中介十管理”模式。在采访中杨先生告诉记者,把那些根本没有依法取得中介许可证、没有获得中介经营资质的家政机构纷 纷罗列到这个“中介+管理”模式的示范性行列中,除了违反国家法律外,势必造成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混乱。此举又何从来“好”、又怎样体现其中之“优”呢?
在与上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处丁振文处长的采访中,丁处长特别强调:从事家政中介必须取得行政许可,只有依法取得《家庭劳务介绍许可证》资质后才能从事中介活 动,否则将由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查处并取缔。
就“中介+管理”模式的运行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的问题?记者还特意专程走访了上海市君志律师事务所,马伟律师明确指出:上 海市妇联此举的操作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家《行政许可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以及《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而且又与人保部门及工商部门的法规及行政执法相冲突 。马律师说:人保部门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对未取得中介许可证从事非法家政中介的违法行为,历来是坚决取缔并予以查处;工商部门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而没有取得中介许可证 从事中介经营的,也是依照超范围经营处罚。然而,妇联却将那些没有中介资质的家政机构通过“中介+管理”模式纳入从事中介活动中并作为示范家政,致使他们从事中介的不 合法行为,经过示范性的这次“运作”,使之成为合法化。同样是一个企业,这边被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并取缔而那头却又被妇联视作为“示范”, 从而造成相关行政机关无从监管 ,因为它们巳被冠以市政府实事项目的“示范性”帽子。由此看来,其危害性之大!
记者从工商局注册部门了解到,随着市场发展,一批由工商部门颁发的且明确注明不得从 事家政中介、并以“员工制”经营类型及操作模式的营业执照相继出笼。这也符合了政府试图把广大家政员纳入企业的正式员工范畴的初衷,让她们切实享受到国家《劳动法》所 给予的社会保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此类非中介性质企业巳发展到了四千多家。然而工商部门在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非常明确规定了“不得从事中介”,这也是《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中所规定。
闵行区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中介制”与“员工制”这二种经营模式是绝对不能混淆在一起,反之是对法律的践踏。《就业促进法》巳明文规定 ,未经行政许可从事中介必须予以关闭并处罚。监察人员表示,此类企业的性质只能从事“员工制”,是把家政员招录为企业的员工,与她们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她 们缴纳社会保障的四险,然后依照企业与消费者所签订家政服务合同的内容把家政员派遣至消费者处提供家政服务。企业则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并经税务部门纳税申报后为家政员 发放工资。劳动执法人员进一步指出,对于这类没有中介资质的家政企业收取消费者或家政员中介费行为一旦被查实,劳动监察部门必须依法处罚。“国务院指导意见”第15条规 定: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维护家庭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由此看到:妇联推行的示范家政“中介+管理”准员工制模式,让完全不具备中介资质 的企业去从事非法的中介活动,而作为员工制管理的企业必须为家政员缴纳社会保险却不作强制性要求。其做法在法律框架外的二边打起搓边球又似乎存在着规避法律法枕的嫌疑 ,其“中介+管理”是否合法确实值得商榷。

未为员工缴纳社保  实质侵害家政员权益
在“中介+管理”准员工制模式中,家政员既然巳被视作为企业“ 员工制”中的员工一员,其工作、生活理应受《劳动法》所保护并保障。但记者在对去年巳落定的88个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的调查中发现,除了少数二家企业为家政员缴纳社会保险 外,几乎均没有依据《劳动法》规定为家政员缴纳社保。然而去年,上海市妇联发展部顾秀娟在新闻发布会上向记者们声称:示范性家政创建对家政员实行100%社会保障,显然这 与事实大相径庭。记者在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部门的沟通中,工作人员向记者阐述了这样一个法理,假如让四千家应该从事“员工制”的家政企业去涉足中介经营 除了在本质上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又在道义上严重违反了《劳动法》。据相关媒体不完全统计,在上海从事家政的家政员巳超过五十万,这些企业原本必须将这五十万名家政 员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招录为企业的员工,让她们享受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却被市妇联等部门无情地引入至从事中介经营的“中介+管理”模式的误区, 使得这五十万名家政员无法真正享受到国家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险等待遇。记者看到,在示范性《家政服务合同》中仅以购买商业性质意外伤害保险来抵充国家规定的必须缴纳社会 保险的做法,这绝对是对广大家政员的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表现,也在实质上严重侵害了家政员的基本权益。记者实地采访了去年的几家示范性家政服务站,了解到就连示范合同中 所设定的最基本意外伤害保险,企业也不愿购买却纷纷推至消费者,从而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社保部门告诉记者:意外伤害保险仅是一种低额度的商业保险,而且需事先本人垫 付,超出部分却无法得到赔付。工作人员说,家政企业倘若为家政员缴纳社会保险后,一旦发生意外工伤事故完全享受到《劳动法》规定的工伤待遇。其医疗费用无伦有多高不受 额度限制而且医疗费用无需事先垫付,全部纳入工伤范畴。“国务院指导意见”第23条指出:家庭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记者完 全不懈:像这些巳成为上年度88家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的家政企业,却没有为其旗下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国家《劳动法》的规定,严重侵害了家政员的合法权益,妇联还能 让这些企业继续成为家政“示范”吗?!

记者不想看到,本想为了规范原先比较混乱的家政市场却通过示范性的创建使得在遵循法律法规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从而违背了 市政府办实事的初衷。(待续)

2014-04-22 22: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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